海府〔2017〕3号 签发人:梁汉飞
关于调整2017年海安镇水利工程防汛指挥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村(社区)委员会、机关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抗灾工作的领导,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做好我镇的防汛工作,鉴于我镇个别人员变动,我镇决定调整海安镇水利工程防汛指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梁汉飞(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王政大(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吕扬国(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
麦 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流江(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黄清梅(镇党委委员)
成 员:刘大川(海安派出所所长)
郑粤春(镇经济服务办主任)
郑 彬(镇党政办主任)
苏学增(镇水利站站长)
花文豪(海安卫生院院长)
邓康纯(民政助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主任由郑粤春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苏学增同志兼任。
徐闻县海安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3日
抄送:徐闻县水务局
海安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