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府〔2017〕9号 签发人:梁汉飞
关于成立海安镇开展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
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开展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镇政府决定成立海安镇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梁汉飞(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周堪春(镇人大主席)
副 组 长:吕扬国(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
张流江(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麦 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杨世助(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许文昂(镇维稳办主任、安监办主任)
劳立州(海安交管所所长)
郑粤春(镇经济服务办主任)
潘德文(海安国土所所长)
杨家梧(海安农机站站长)
杨辉才(海安渔政中队队长)
李赵惠(海安工商所所长)
刘大川(海安派出所所长)
张树雄(海滨派出所所长)
苏家壮(海安交警中队队长)
王 军(海安供电所所长)
苏学增(镇水管所所长)
花文豪(海安卫生院院长)
杨 丰(海安市场物业站站长)
王广大(海安中学校长)
林望义(海安中心小学校长)
许华保(镇文化站站长)
朱剑锋(镇林业站站长)
林良文(海安电视广播站站长)
李洪雯(海安邮政支局局长)
欧德强(海安电信支局局长)
杜烨程(镇规划办副主任)
各村(社区)书记主任、有关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办公室主任由镇安监办主任许文昂同志兼任。
徐闻县海安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日
徐闻县海安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2日印发